宁波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3-06-10
摘要: 宁波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三))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

  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对较低,而且今年国家提高了部分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公积金贷款。

  宁波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三))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六)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对象: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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