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要获得银行贷款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含法人和企业自身);
2.具备偿还贷款本息(本金和利息)的能力(肯定是收入咯);
3.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如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抵押(房屋或商业房)或担保等。
具体而言,符合条件(条件不是非要缺一不可)包括:在贷款银行有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信用记录良好;有足够偿还本息的能力;资产负债比符合银行标准(正常是不超70%);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个别问题具体再沟通);申请中长期贷款时,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总投资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申请项目贷款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的贷款方向,有项目立项文件;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为了检测企业是否符合贷款(或授信)的基本条件,可以使用以下“贷款条件自我评估表”进行评估,以帮助判断是否满足银行贷款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适用于票据融资、开立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的评估;不同银行对贷款条件的要求各有不同,具体应以拟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
贷款(或授信)条件自我评估表(示例)
序号 | 基本条件 | 是否具备 |
1 | 持有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应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 | 工商部门年检合格 | |
3 | 持有贷款卡 | |
4 | 拥有法定资本金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 |
5 | 实行独立核算 | |
6 |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并提供证明资本金到位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 | |
7 | 生产、经营或投资的产品或项目不是国家明文禁止的 | |
8 | 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已经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 | |
9 | 在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已经清偿、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 |
10 | 没有列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 |
11 | 符合国家节能减排、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性规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项目,符合贷款银行的信贷政策 | |
12 | 在银行没有不良信贷记录 | |
13 | 最近三年没有连续亏损,净经营现金流也没有连续为负 | |
14 | 在贷款行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 |
对以下用途的申请,银行一般不提供贷款或授信: | ||
1 | 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 | |
2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 | |
3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 | |
4 | 企业未按国家规定取得项目批准文件、环保批准文件、土地批准文件和其他按国家规定须具备的批准文件的,或虽然取得,但属于化整为零、越权或变相越权、超授权批准的 | |
5 | 已被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固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列为淘汰类的项目,以及限制类的新建项目 | |
6 |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 |
注:
1.以上条件通常也是企业授信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所谓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做出保证的行为。贷款是授信的一种。
2.低风险业务须满足1~3项。低风险业务通常指交纳100%保证金作为付款保证、贷款行存单足额质押、贷款行承销的国债足额质押、足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3.一般授信业务原则上需满足1~14项,若不能满足12~14项,需做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