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商报
11月27日,央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八部门发文,强化金融支持,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从加大信贷资源投入等方面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
诸多举措备受市场关注,包括提高民营企业贷款占比、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合理满足民营房地产企业金融需求等。
当前,国民经济发展承受巨大压力,不少民营企业陷入经营困境。贷款能否及时接续,融资是否畅通,房地产企业能否筹到救命钱,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
疫情过后,社会经济发展正在经历艰难的修复期。民营经济作为市场经济鲜活的样本,信心不足、发展受限成为其当下最大的困扰。
一方面是自身发展面临的“钱紧”,负债升高、融资难融资贵,影响了企业发展壮大。另一方面是对外投资“手紧”,民间资本不敢投、不愿投,民间投资连续半年陷入负增长。
舆论场上亦是杂音不断。“国进民退论”时不时就会兴风作浪,叠加各种奇谈怪论也频频在自媒体出现,引来不少人的围观与附和,更让众多民营企业家心神不定。
缓解民营企业家们的焦虑,金融不能做“远水”。
比如,解决银行面对民营企业的“首贷难”问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信用贷款比例,提高金融服务的有效性和精准度。
对接民营企业续贷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向中小微企业倾斜,一视同仁地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抵制一切所有制歧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等。
近一段时间以来,从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到最高法、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接连发布指导意见,国家不断释放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积极信号。
为民营经济排忧解难,就是为国民经济解难。民营经济决定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和潜力,民营经济稳了,国民经济自然就稳了。
让民营企业该筹的钱及时到位,该花的钱愿意花,该投的钱敢大胆投,业务转型和扩展才能有条不紊,投资动力才能源源不断,企业发展才能步步向前。
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要有好政策,也要有好执行。不能让政策停在纸面上,让重重困难留在现实中,而是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落地有声。
中国经济正逐渐重回正轨,离开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等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是无从谈起。只有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没有后顾之忧,中国经济才谈得上高质量发展。
北京商报评论员陶凤
责任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