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装修贷款“家装贷”申请要求说明
“家装贷”是建设银行所有具有装修融资服务功能的个人贷款产品,包括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等。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适用于有装修融资需求,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贷款用途:装修用途。
3.担保方式:采取抵押、保证、质押、信用方式。
4.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对申请贷款用户其住房贷款所购住房的装修、住房贷款正常还款2年(含)以上无拖欠记录和其他违约情形的住房贷款客户,建设银行将直接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含)且不超过房屋价值(以办理住房贷款时确认的抵押物价值为准)30%的信用方式消费贷款。
5.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6.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7.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还本法等。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