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住房公积的好处
发布时间:2024-07-31
摘要: 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十大”好处:1、归个人所有。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员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房公积金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及其在职员工按照员工工资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属于员工个人所有的一项长期住房储备资金。那么,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是解决员工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每个单位、每个企业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下面一起来看看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十大”好处:

  1、归个人所有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员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金可翻倍

  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5%至12%范围内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所以说,员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将翻一番。

  3、可滚动计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单位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按挂牌公告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且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可享受免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这样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缴存部分可作为个人收入所得税扣税项目,在缴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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