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关系在陕西省辖区内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辖区的小型法人企业,创业项目资金不足或扩大规模均可申请贷款(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
1、贷款对象有创业项目和创业计划书;
2、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陕西省户籍,近五年毕业或年龄小于35周岁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3、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含SYB培训证书);
4、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
5、贷款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6、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创办企业信用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所需资料:
1、《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审核表》一式五份;
2、借款人身份证、户籍关系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创业培训证书(含SYB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场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9、创业计划书。
西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流程:
1.大学生户籍关系在西安市街道、乡镇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推荐;
2.户籍和档案关系在省、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的,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审核推荐,出具《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中心证明及承诺书》。由借款人向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申报,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审核后,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考察项目,同意后办理担保手续,西安银行高新支行核贷。
3.属于高科技项目或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由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提交到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评审,担保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核贷。
4.户籍关系未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属于陕西省境内的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可直接向西安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协调工作办公室提出贷款申请,担保机构办理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核贷。